来源:湖南阳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11-25 17:04
阳光集团及下属实际控制单位法律顾问单位集中采购项目通过零星比选方式进行选聘,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阳光集团及下属实际控制单位法律顾问单位集中采购项目。
(二)评选方式:综合评估法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95,000.00)
(四)服务范围:
本项选聘法律顾问单位的需求单位共11家,服务期自签约之日起1年,具体服务需求单位名称为:
1.湖南阳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含湖南省润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春之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长沙湖润添湘百货有限公司、常德鑫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省张家界京溪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成中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2.长沙景江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四招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太平洋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长沙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五)服务内容:
1.对服务需求单位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
2.根据服务需求单位的要求,出席商务活动,现场提供法律服务。
3.为服务需求单位起草、审核、修订经济合同、劳动合同等各类合同。
4.协助服务需求单位起草、审核、修订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其他法律文书。
5.服务期限内对服务需求单位员工进行不少于2次专题法律培训。
6.根据服务需求单位的要求,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7.对涉及企业工商管理和税收法规等法律事务提供指导。
8.参与服务需求单位的合并、分立、投资等法律事务,对其法律可行性和操作性进行论证,起草、审核、修订具体的法律文件,参与谈判。
9.参与服务需求单位重大招投标活动,参加项目谈判,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服务需求单位制作项目标书。
10.免费为服务需求单位代理不超过3个(含3个)标的额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诉讼、仲裁案件。
11.其他由服务需求单位安排的法律事宜。
备注:除第10条约定外,法律顾问单位代理服务需求单位进行民事、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的诉讼或参与公司改制、资产重组及收购等重大专项法律事务,需另行按服务需求单位程序选聘并签订服务协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律顾问单位必须是独立经营实体,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律师团队由不少于3名执业律师组成,且须由1名合伙人或执业年限超过10年(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显示信息为准)的首席律师牵头(提供律师团队成员简介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法律顾问单位及律师团队成员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5日起至2025年11月29日,9:00-12:00,14:00-17:30;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截图、律师团队成员简介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等相关复印材料发送到547163202@qq.com获取零星比选文件,并提供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内容;
3.邮件标题填写格式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公司名称+联系方式。
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比选开始时间):2025年12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地点:湖南阳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2楼会议室。
五、采购方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阳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79号金源阳光酒店C座13楼
联系人:杨 珊
联系电话:13755051214
邮 箱:54716320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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